日治時期地方仕紳初創慶和軒;惟戰後漸趨沒落,1999年慶和軒重新成立,2001年起,連年入選嘉義縣傑出演藝團隊至今2007年轉型,除受邀在台灣燈會主舞台表演;跨界,北管掌中戲演出;更受邀參與嘉義縣北回歸線環境藝術行動,與多位國外音樂家合作演出期盼能傳習戲曲文化,並以活力創新展現文化舞台的新生命力實習團員之權利義務1實習樂團初階班研習一年後,經過評鑑,得升為正式團員。2實習團員經考核有一定演出能力,得隨正團廟會排場見習,但不支領車馬費。3升為正式團員後,得參與廟會商業排場演出,並支領車馬費。4需無條件配合嘉義縣傑出演藝團隊公演,及本團年度成果發表。5嗩吶及拉彈弦樂器,需自購;鑼鈸鼓等基本樂器由本團購置使用。6研習期間之出席率,列為考核重點;有事可預先請假,不得無故缺席。7上課時,輪流排定值日生,負責茶水及場地清潔維護。8正團如有開設其他表演藝術跨領域課程,得報名參加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