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ightHouse Production Studio成立於2005年,原先為獨立樂團專屬音樂工作室,而後延伸音樂製作業務,從事錄音室出租、獨立樂團錄音、音樂專輯製作、發行、活動歌曲、廣告音樂、配樂等業務。
2010年於桃園市成立<燈塔傳播有限公司>(LightHouse Media),整合原有音樂製作部門與新增攝影部門,從事平面、動態攝影、影像後製等業務,並整合更多影音相關傑出人才合作承接商業影音製作、政府專案、企業專案,並以我們的經驗回饋多年來與本公司往來的獨立文創工作者,創造高品質的藝術平台與市場。
2011年起接受各公司委託於內部或委外進行專案管理與組織工作,從事商品開發、實體通路行銷、網路行銷,並整合製造業、出版業與文化創意商品等金、物流相關事務。
總合本公司各部門平均6年以上的經驗與資源,本公司除既有人才與專業級硬體系統、專業技術能力,並可依客戶需求與預算,迅速調用大量行銷、研究人才、表演藝術家、影音製作與舞台設備,以滿足各種不同目的與規格的專案需求。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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