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高齡化社會,老人長照機構需求日益增加,但近年發生數起火災傷亡事件,凸顯出此類機構面對災害的脆弱性。近期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特別彙編「住宿式長照服務機構防火及避難安全改善參考手冊」,提出3大策略、28項改善對策,期望提供業界參考應用,協助強化防火性能。
內政部表示,從101年起已陸續修訂「建築技術規則」及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」,規定設置兩個以上之防火區劃,供作暫時避難據點;另亦規定全面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,並降低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之樓地板面積,以提升滅火效能。但這些規定只適用於法規修正後新設立的長照機構,在此之前設立的機構,即使設施設備符合建造當時法規,實際上仍然潛藏火災安全問題,近年發生的多起長照服務機構火災事件即為例證。
為此,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綜合分析火災案例原因及高齡者避難特性,為改善以往垂直避難過程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的問題,建議改以水平避難模式為原則,來進行設施設備的改造及避難演練。並且強調相較於傳統仰賴機構人力救援的思維,更應致力於強化建築防火設施設備功能,運用「火災抑制」、「隔絕火煙蔓延」及「設置水平避難空間」3大策略來降低火災機率與避難風險。防火區劃是指建築物內的大範圍,以具有防火性能之分隔構造物分成若干個小區塊,希望將火勢控制在侷限的區域範圍內,以減少損失。
防火區劃又分:
水平防火區劃:防止火勢往水平方向延伸
垂直防火區劃:防止火勢往垂直方向延伸